底下是襪子兄弟田先生的一系列搜尋紀錄, 情節感人結局卻尚不完美,
愛哭鬼慎入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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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完後我開始懷疑自己可以這樣找尋多久,
也懷疑即使再感人肺腑,這樣的故事可以留在人們心中幾天?
就像先前紅過一陣子的虐貓案,就連我自己本來想寫篇文章記錄一下,
卻仍舊慢慢地拋諸腦後。
所以我決定這次不再僅僅感概一時,至少可以拿起手機,
把襪子葛格(本人也自稱是布丁的姊姊) 的電話好好地輸入進去。
至少、至少,即使是幾百萬分之一的可能,
在遇見襪子時,不會驚慌失措後悔不已。
親愛的羅布丁,無論是誰先走,
我們都要陪在彼此身邊好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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