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中聯考那年,國文的作文出了個類似如果重來一次,
你會希望有什麼改變的題目。
我很老實地寫著我希望一切都跟原本一樣,因為我過得很開心,即使有不開心,
也成為回憶的美麗。
我記得導師很委婉地告訴我,雖然這也是一種寫法,
但可能不夠討喜。
然而我記得,老娘後來得到的作文分數也不差啊~~哈!
我可能沒多少可以拿來說嘴的優點,
但總覺得自己每個時期都過得不錯(除了遇到糟糕老師的小五小六之外),
因此知足常樂應該就是我最大的優點。
不過,如果要我重寫這個題目,
我想,如果時間可以倒流,
我可以不在乎過去那些若有似無的曖昧情緒,也不在乎什麼應得未得的頭銜,
我甚至不在乎是不是該重來一次多點努力(反正我就是懶!)....
如果可以重來,我只希望在大學畢業之前,
我能下定決心無論如何都要去見見那個神聖的草地球場,
那個王者般的男人。
即使是一場也罷,
即使"我愛你"這三個字,我怎樣都說不出口也罷...
彷彿我還不夠好似的,面對他,
就算以全世界去交換,都仍舊褻瀆了對方似的...
因此我只能在他頂著地中海型禿頭,
手裡拿著比過去寬了幾英吋的次級球拍,
才敢對他大喊:「Pete Sampras, I love you.」
你可以說我瘋了或者不過就是個幼稚少女心裝在爛熟的身體裡(感覺很慘哎....),
但我真的好想說一百次、一千次,哈里路亞,嗆司!
他值得。
所以,我的澳門行之碎碎念我愛你在下一篇會繼續發揮到極致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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